古兰经的四大基本术语(绪论)
古兰经的四大基本术语(绪论)
绪 论
四大基本术语:
“伊俩黑”(ILAH 神明)
“冉卜”(Rabb 主宰)
“迪尼”(DEEN 宗教)
“尔巴代”(IBADAH 崇拜)
这四个词,是古兰经中的四个基本术语。古兰经从头至尾 一再声明真主是神明、是主宰,万物非主,唯有他;他是真正的神明和主宰,也只有他才称得上神明和主宰,没有任何人跟他一样拥有这两个术语所包含的实质和德性。这就要求我门只敬事他,让我们的一切活动专为他的宗教服务,否绝其它的宗教!
“在你之前,我所派遣的使者,都奉到我的启示:除我之外绝无应受崇拜的,所以你们应当崇拜我.”(21:25)
“他们所奉的命令只是崇拜独一的主宰,除他之外,绝无应受崇拜的,赞颂真主,超乎他们所用来配他的[偶像]。(9;31)
“你们的这个民族,确是一个统一的民族,我是你们的主,故你们应当崇拜我。”(21:92)
“你说:真主是万能的主,我能舍他而另求一个主吗?”(6:164)
“你们应当崇拜的,只是一个主宰,故谁希望与他们的主相会,就叫谁力行善功,叫谁不要以任何物与他的主受同样的崇拜。”(18:110)
“我在每个民族中,确已派遣一个使者,说:你们当崇拜真主,当远离恶魔。”① (16:36)
“难道他们舍真主的宗教而寻求宗教吗?天地万物,不论自愿与否都归顺他,他们将来只被召归于他”。(3:83)
“你说:我确已奉命崇拜真主,而且忠心顺服他”(39:11)
“真主确是我的主,也确是你们的主,故你们应当崇拜他,这是正路。”(3:51)
以上援引的经文,只不过举例而矣,并非与本题有关的所有明文。对古兰经深入研究的人不难意识到,古兰经的全部内容都是围绕这四个问题展开的。整部经典的中心思想是:真主是唯一的主宰,唯一的神明;任何人不具备这俩个词所表达的本质和德性。
因此,人类应该只敬事真主,把忠于真主作为个人的宗教。
理解四大术语的重要性:
① 恶魔(塔胡特)一词,原指凡有过份行为的人。古兰经中这一词的含义,指超越了一个被造物的身份的人,即把自己同神明一样看待,并要求人们也像对待神明一样对待他。这种过极的行为或将人神等同的反叛行为有三个等级,第一:对自然规律中所包含前真主的意志不得不服从,因那是不可抗拒的;而在人的个人行为上则不按真主的指示去做。这种行为叫不义(Fisg)。第二:不服从真主的意志,我行我素,或崇拜别的神灵,这种行为称作反信(Kufr)。第三等,不仅反叛真主,否认他的存在,否决他的制法权力,而且极力推行自己杜撰的一套谬论。达到第三等级的人叫作(塔胡特)恶魔。不跟这种魔王决裂的人,不是真正的信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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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恶魔(塔胡特)一词,原指凡有过份行为的人。古兰经中这一词的含义,指超越了一个被造物的身份的人,即把自己同神明一样看待,并要求人们也像对待神明一样对待他。这种过极的行为或将人神等同的反叛行为有三个等级,第一:对自然规律中所包含前真主的意志不得不服从,因那是不可抗拒的;而在人的个人行为上则不按真主的指示去做。这种行为叫不义(Fisg)。第二:不服从真主的意志,我行我素,或崇拜别的神灵,这种行为称作反信(Kufr)。第三等,不仅反叛真主,否认他的存在,否决他的制法权力,而且极力推行自己杜撰的一套谬论。达到第三等级的人叫作(塔胡特)恶魔。不跟这种魔王决裂的人,不是真正的信士。
以上经文明确表示:不理解这四个术语的基本含义,就无法理解古兰经的整体意义;不知道谁是神明、谁是主宰;“崇拜”一词是指什么,“宗教”包括那些内容的人,将无法理解古兰经的完整意义,他也无法领会认主独一和以物配主的含义(即,把真主的本性和德性完全或部分地加在某人的身上)。这样他就无法专事真主。那些把自己的宗教同为主道的***联系起来,而后对而这四个术语有少许理解的人,也比全然无知者强,因为在无知的情况下,他对古兰经的教导会含糊不清,他的信仰和行为注定要发生意外;他虽然可能常诵清真言,并能对“万物非主,唯有真主”作出简单的解释,但在实际行动上,会不知不觉地将许多东西拜作“神灵”;他也许终生宣扬“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的信仰,而实际上却把许多东西视作主宰;他可能严肃而虔诚地为自己没有崇拜其它神灵而辩护,但他实际上不知不觉地向其他“神灵”顶礼膜拜了。如果有人暗示他,说他已信奉了别的“宗教”,这时他会勃然大怒,骂他造谣中伤。而实事上他不自觉已向别的“宗教”表示了自己的认可。也许听不到他自己会说已把某物明确称作神明或主宰,但他对该物的态度却暗合了古兰经中这两个词所表达的含义。而且他的作法似乎无意识地树立了许多“神灵”和“主宰”。如果有人碗转地告诉他,说他敬事别的神灵,从而犯了以物配主的罪行,他会大发雷廷,甚至跟他拼命。但是,根据古兰经确立的标准,他确实进入了崇拜他物的行列,成了其它“宗教”的追随者。误解这四大术语的原因:
对这四大术语产生误解的根本原因,以上有所暗示:是历史造成的。当古兰经第一次呈现在阿拉伯人的面前时,他们都知道什么是神明,什么是主宰。这两个词当时就通用,不是什么新概念或有新的内含。他们全都知道其内含和外延。当有人宣扬真主是唯一的神明,唯一的主宰,没有任何事物共享神明和主宰的权利时,他们完全领会这句话的全部含义,毫不含糊地知道,那是对肯定真主独一、否定其它神灵的公开声明;反对这一声明的人也清楚,那是批判舍真主而另立神明和主宰的作法。拥护这一号召的人同时也明白,他们接受了这一原则后应该割除什么,应提倡什么。
同样,“迪尼”和“尔巴代”两词也曾流行在他们当时的语言中。那时的人们知道“尔巴代”所表达的含义和“迪尼”一词的用法。因此,当有人告戒他们,不应向他人***“尔巴代”(不应崇拜他人),应全心敬事真主,同其它宗教决裂,进入真主的宗教时,他们不难理解古兰经的使命,以及古兰经对他们的生活方式所要求的大幅度转变。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词的含义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本来的广泛涵义却逐步禁锢到有限的意义中,或者直接成了一个模糊的概念,.其主要原因是人们逐步对阿拉伯语失去了原有的语感。此外,后辈的穆斯林对言语的应用跟前辈古兰经降示时的那些阿拉伯人有所不同。正是由于这两个原因,许多词典和注释中,对古兰经词汇的解释,不是按原始意义来解释的,而是采用时下流行的意义。比如“伊俩黑”一词后来也用于除真主以外的神灵,成了神像、崇拜物的同义词了。
“冉比”一词,现在只表示培育者、供养者,或满足现世需求的人。
“尔巴代”一词,被人理解为一套宗教礼仪。
“迪尼”一词,现指一般的宗教,或对某些箴言的信仰。
“塔胡特”(恶魔)一词,只被翻译成神像或恶魔。
其结果是,很难让人掌握古兰经的确切含义。古兰经号召人们不要把除真主以外的任何事物当作神明。人们以为,只要不向神像顶礼膜拜,不把它们当作神明看待,便已达到了古兰经的要求。实际上,他们仍然没有摆脱把他物看作神明的境况。古兰经要求人们,不要在真主以外承认另有主宰的存在,而人们以为,只要不在偶像前面承认它的地位,便满足了认主独一的概念所要求的一切条件。诚然,他们的口头表白或者对自己的信仰和行为的辩护,表现了他们尊奉一个神明,真主是他们的养主,但他们很少意识到自己的作法早已把许多事物推向了主宰的地位。他们辩护说,自己没有拜到在神像面前,而且不断地在诅咒恶魔,自己只向真主叩头礼拜。他们当然自以为完全按古兰经的教诲行事,然而,他们与古兰经的教诲何其远!他们制止的是向人的手雕塑的神像叩头,而恶魔塑造的偶然他们何曾止得住。因而他们崇拜的不仅仅是真主,还有别的神灵。
“迪尼”一词也是如此,人们一般认为,不信奉其他宗教而信了伊斯兰,就达到了信奉真主的宗教的全部要求,而且作到了信仰专一的目的。然而,用广义的宗教概念去衡量的话,许多人的信仰离标准相差甚远。
结论:
实际情况如上所述。被迷雾笼罩而不见真貌的四大术语,占据了古兰经教导的四分之三。迷雾湮灭了古兰的真精神。倒致人们的信仰和行为出现错误的主要原因也在与此,尽管他们没有公开地脱离伊斯兰信仰,而且还自称为它的信徒。因此,为了全面领会古兰经的教导和它的中心思想,迫在眉捷的是,让人们把这些术语作为塑造一个名副其实的穆斯林的基础去领会清楚。
虽然,我曾对这些术语作过许多解释,但尚不能足以消除人们思想上的误解,也不能让每个人都感到满意,因为,要是不用古兰明文和阿语文献作全面分析解释的话,人们总以为我在发表自己的看法,而个人的看法无论怎样都无法说服与我持不同观点的人。因此,下列篇幅中我将大量援引有关这几个词的词典意义。对不付合习惯的用法或没古兰依据的意义不作介绍。
对论述这四大术语的次序,我是这样安排的:
“伊俩黑”(神明),“冉比”(主宰),“尔巴代”(崇拜),“迪尼”(宗教)。
四大基本术语:
“伊俩黑”(ILAH 神明)
“冉卜”(Rabb 主宰)
“迪尼”(DEEN 宗教)
“尔巴代”(IBADAH 崇拜)
这四个词,是古兰经中的四个基本术语。古兰经从头至尾 一再声明真主是神明、是主宰,万物非主,唯有他;他是真正的神明和主宰,也只有他才称得上神明和主宰,没有任何人跟他一样拥有这两个术语所包含的实质和德性。这就要求我门只敬事他,让我们的一切活动专为他的宗教服务,否绝其它的宗教!
“在你之前,我所派遣的使者,都奉到我的启示:除我之外绝无应受崇拜的,所以你们应当崇拜我.”(21:25)
“他们所奉的命令只是崇拜独一的主宰,除他之外,绝无应受崇拜的,赞颂真主,超乎他们所用来配他的[偶像]。(9;31)
“你们的这个民族,确是一个统一的民族,我是你们的主,故你们应当崇拜我。”(21:92)
“你说:真主是万能的主,我能舍他而另求一个主吗?”(6:164)
“你们应当崇拜的,只是一个主宰,故谁希望与他们的主相会,就叫谁力行善功,叫谁不要以任何物与他的主受同样的崇拜。”(18:110)
“我在每个民族中,确已派遣一个使者,说:你们当崇拜真主,当远离恶魔。”① (16:36)
“难道他们舍真主的宗教而寻求宗教吗?天地万物,不论自愿与否都归顺他,他们将来只被召归于他”。(3:83)
“你说:我确已奉命崇拜真主,而且忠心顺服他”(39:11)
“真主确是我的主,也确是你们的主,故你们应当崇拜他,这是正路。”(3:51)
以上援引的经文,只不过举例而矣,并非与本题有关的所有明文。对古兰经深入研究的人不难意识到,古兰经的全部内容都是围绕这四个问题展开的。整部经典的中心思想是:真主是唯一的主宰,唯一的神明;任何人不具备这俩个词所表达的本质和德性。
因此,人类应该只敬事真主,把忠于真主作为个人的宗教。
理解四大术语的重要性:
① 恶魔(塔胡特)一词,原指凡有过份行为的人。古兰经中这一词的含义,指超越了一个被造物的身份的人,即把自己同神明一样看待,并要求人们也像对待神明一样对待他。这种过极的行为或将人神等同的反叛行为有三个等级,第一:对自然规律中所包含前真主的意志不得不服从,因那是不可抗拒的;而在人的个人行为上则不按真主的指示去做。这种行为叫不义(Fisg)。第二:不服从真主的意志,我行我素,或崇拜别的神灵,这种行为称作反信(Kufr)。第三等,不仅反叛真主,否认他的存在,否决他的制法权力,而且极力推行自己杜撰的一套谬论。达到第三等级的人叫作(塔胡特)恶魔。不跟这种魔王决裂的人,不是真正的信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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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恶魔(塔胡特)一词,原指凡有过份行为的人。古兰经中这一词的含义,指超越了一个被造物的身份的人,即把自己同神明一样看待,并要求人们也像对待神明一样对待他。这种过极的行为或将人神等同的反叛行为有三个等级,第一:对自然规律中所包含前真主的意志不得不服从,因那是不可抗拒的;而在人的个人行为上则不按真主的指示去做。这种行为叫不义(Fisg)。第二:不服从真主的意志,我行我素,或崇拜别的神灵,这种行为称作反信(Kufr)。第三等,不仅反叛真主,否认他的存在,否决他的制法权力,而且极力推行自己杜撰的一套谬论。达到第三等级的人叫作(塔胡特)恶魔。不跟这种魔王决裂的人,不是真正的信士。
以上经文明确表示:不理解这四个术语的基本含义,就无法理解古兰经的整体意义;不知道谁是神明、谁是主宰;“崇拜”一词是指什么,“宗教”包括那些内容的人,将无法理解古兰经的完整意义,他也无法领会认主独一和以物配主的含义(即,把真主的本性和德性完全或部分地加在某人的身上)。这样他就无法专事真主。那些把自己的宗教同为主道的***联系起来,而后对而这四个术语有少许理解的人,也比全然无知者强,因为在无知的情况下,他对古兰经的教导会含糊不清,他的信仰和行为注定要发生意外;他虽然可能常诵清真言,并能对“万物非主,唯有真主”作出简单的解释,但在实际行动上,会不知不觉地将许多东西拜作“神灵”;他也许终生宣扬“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的信仰,而实际上却把许多东西视作主宰;他可能严肃而虔诚地为自己没有崇拜其它神灵而辩护,但他实际上不知不觉地向其他“神灵”顶礼膜拜了。如果有人暗示他,说他已信奉了别的“宗教”,这时他会勃然大怒,骂他造谣中伤。而实事上他不自觉已向别的“宗教”表示了自己的认可。也许听不到他自己会说已把某物明确称作神明或主宰,但他对该物的态度却暗合了古兰经中这两个词所表达的含义。而且他的作法似乎无意识地树立了许多“神灵”和“主宰”。如果有人碗转地告诉他,说他敬事别的神灵,从而犯了以物配主的罪行,他会大发雷廷,甚至跟他拼命。但是,根据古兰经确立的标准,他确实进入了崇拜他物的行列,成了其它“宗教”的追随者。误解这四大术语的原因:
对这四大术语产生误解的根本原因,以上有所暗示:是历史造成的。当古兰经第一次呈现在阿拉伯人的面前时,他们都知道什么是神明,什么是主宰。这两个词当时就通用,不是什么新概念或有新的内含。他们全都知道其内含和外延。当有人宣扬真主是唯一的神明,唯一的主宰,没有任何事物共享神明和主宰的权利时,他们完全领会这句话的全部含义,毫不含糊地知道,那是对肯定真主独一、否定其它神灵的公开声明;反对这一声明的人也清楚,那是批判舍真主而另立神明和主宰的作法。拥护这一号召的人同时也明白,他们接受了这一原则后应该割除什么,应提倡什么。
同样,“迪尼”和“尔巴代”两词也曾流行在他们当时的语言中。那时的人们知道“尔巴代”所表达的含义和“迪尼”一词的用法。因此,当有人告戒他们,不应向他人***“尔巴代”(不应崇拜他人),应全心敬事真主,同其它宗教决裂,进入真主的宗教时,他们不难理解古兰经的使命,以及古兰经对他们的生活方式所要求的大幅度转变。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词的含义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本来的广泛涵义却逐步禁锢到有限的意义中,或者直接成了一个模糊的概念,.其主要原因是人们逐步对阿拉伯语失去了原有的语感。此外,后辈的穆斯林对言语的应用跟前辈古兰经降示时的那些阿拉伯人有所不同。正是由于这两个原因,许多词典和注释中,对古兰经词汇的解释,不是按原始意义来解释的,而是采用时下流行的意义。比如“伊俩黑”一词后来也用于除真主以外的神灵,成了神像、崇拜物的同义词了。
“冉比”一词,现在只表示培育者、供养者,或满足现世需求的人。
“尔巴代”一词,被人理解为一套宗教礼仪。
“迪尼”一词,现指一般的宗教,或对某些箴言的信仰。
“塔胡特”(恶魔)一词,只被翻译成神像或恶魔。
其结果是,很难让人掌握古兰经的确切含义。古兰经号召人们不要把除真主以外的任何事物当作神明。人们以为,只要不向神像顶礼膜拜,不把它们当作神明看待,便已达到了古兰经的要求。实际上,他们仍然没有摆脱把他物看作神明的境况。古兰经要求人们,不要在真主以外承认另有主宰的存在,而人们以为,只要不在偶像前面承认它的地位,便满足了认主独一的概念所要求的一切条件。诚然,他们的口头表白或者对自己的信仰和行为的辩护,表现了他们尊奉一个神明,真主是他们的养主,但他们很少意识到自己的作法早已把许多事物推向了主宰的地位。他们辩护说,自己没有拜到在神像面前,而且不断地在诅咒恶魔,自己只向真主叩头礼拜。他们当然自以为完全按古兰经的教诲行事,然而,他们与古兰经的教诲何其远!他们制止的是向人的手雕塑的神像叩头,而恶魔塑造的偶然他们何曾止得住。因而他们崇拜的不仅仅是真主,还有别的神灵。
“迪尼”一词也是如此,人们一般认为,不信奉其他宗教而信了伊斯兰,就达到了信奉真主的宗教的全部要求,而且作到了信仰专一的目的。然而,用广义的宗教概念去衡量的话,许多人的信仰离标准相差甚远。
结论:
实际情况如上所述。被迷雾笼罩而不见真貌的四大术语,占据了古兰经教导的四分之三。迷雾湮灭了古兰的真精神。倒致人们的信仰和行为出现错误的主要原因也在与此,尽管他们没有公开地脱离伊斯兰信仰,而且还自称为它的信徒。因此,为了全面领会古兰经的教导和它的中心思想,迫在眉捷的是,让人们把这些术语作为塑造一个名副其实的穆斯林的基础去领会清楚。
虽然,我曾对这些术语作过许多解释,但尚不能足以消除人们思想上的误解,也不能让每个人都感到满意,因为,要是不用古兰明文和阿语文献作全面分析解释的话,人们总以为我在发表自己的看法,而个人的看法无论怎样都无法说服与我持不同观点的人。因此,下列篇幅中我将大量援引有关这几个词的词典意义。对不付合习惯的用法或没古兰依据的意义不作介绍。
对论述这四大术语的次序,我是这样安排的:
“伊俩黑”(神明),“冉比”(主宰),“尔巴代”(崇拜),“迪尼”(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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